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江西兴氟中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8.1万吨有机氟化工品及26万吨氟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1)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qraG3rO5N5t-sBi11SHvJg
提取码: rd8j
(2)纸质报告书查阅联系方式
程工:0791-88116290E-mail:617207642@qq.com
南昌市高新区浙大科技园D座408室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均可提出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fAPwlPXvjNlu-Co0ZDIjw
提取码:ylln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工程有意见和建议的,以公众意见表的方式,根据以上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或发E-Mail至评价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均可提出公众意见。